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事法律明文规定不可持有、应用假币,不然是要承担一定的酷刑的,可是不是所有持有、应用假币的情况都会违犯刑事法律的规定的,检察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再联系实际的法律要求开展量刑 。
一、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啥?
1客体要素
【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方案 。持有或使用伪造的货币的举动伤害或已经伤害国家货币流通纪律,防碍国家货币管理方案 。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体现为持有、应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举动 。
所说持有,是指操纵、把握伪造的货币的举动 。从总体上,它既能是侵权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里或别的地方,还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存放,处在自身支配的范围内 。无论侵权人持有伪造的货币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只需能证明侵权人的确把握、控制了一定数额的伪造的货币,即合乎本罪的行为特征 。所说应用,是指由伪造的货币假冒真币而给予流通行为 。一般来说,接纳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而这类应用含有蒙骗的特性 。对于使用的具体做法,能够各种各样 。如有些用于购买东西,有的用之清偿债务,有些借予别人,甚至一些当做赌资等 。实际操作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式特点 。
持有、应用伪造的货币行为还一定要数额较大的才能组成本罪 。针对“数额较大”,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办理伪造国家货币、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走私伪造的货币犯罪案件实际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的开端总数要求,以“总颜值1000元以上或是币量100张以上”做为认定标准 。未达到以上起点数额的,即便存有别的严重剧情,也无法觉得组成本罪 。
3主体要素
本罪的核心是一般主体,即但凡做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得人,其持有、应用伪造货币的举动都可组成本罪 。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有出于有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违法持有和应用,如受别人的迷惑、蒙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带上或保管的,在出售产品、贸易往来等过程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清楚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备本罪有意且不组成本罪 。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再次持有或使用的,仍可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罪 。所说明知,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确实知,即彻底了解所持有、使用的货币是伪造的,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即对持有、使用的货币虽不能彻底一定是伪造的,但却知道其可能是伪造的 。对于犯罪的动机则各种各样,但不能出于走私、伪造、售卖、选购、运送及其金融工作员出于选购及以假币获得真币等罪的有意,不然应组成他罪,而非本罪 。此外,明知别人持有是指伪造的货币,而委托收藏,针对别人乃是本罪的有意,但对于收藏人,则由于不具备实际上的操纵与控制力,因而,其故意的内容乃是帮助别人窝藏赃物,涉嫌犯罪的,要以窝藏赃物罪论罪 。
二、持有假币罪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应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处以或是单处一万元之上十万元下列罚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有期徒刑,处以二多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刑期,处以五万元之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是没收财产 。
三、持有多少假币涉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子实际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应用,总面值在四千元之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值在五万元之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持有假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含,主观、客观、主体及其客体四个方面 。依据之上信息我们不难发现,持有假币超出四千元的才会涉嫌犯罪,针对违犯本罪的,至少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刑期,针对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的刑期,而且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