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 司法鉴定机构的年度检验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 司法鉴定机构的年度检验】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年度检查 。年为每年2月至3月31日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年度检测材料:
(一)年度检测报告;
(二)司法鉴定许可证团本;
(三)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四)司法鉴定人的变动;
(五)实验仪器升级情况;
(六)司法鉴定人员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现象;
(七)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其他材料 。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对备案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其再就业资格 。对按年度检查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登记;对未通过年度检查的司法鉴定机构,暂停登记 。暂停注册期间不得再次工作 。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缴纳年检费 。年检费用的实际金额,按照当地物价局批准的规范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