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刑事处罚再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我们经常在电影和电视剧中看到监狱囚犯因为争吵而打架甚至犯罪,以及在刑罚完成后犯下新罪并再次进入监狱的情况 。事实上,也有这样的情况,犯罪分子在刑事处罚期间或执行后,因为他们的冲动而违反了法律 。这种再犯罪的人应该如何处理它?跟着我去看看 。
如何处理刑事处罚后的再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酷刑》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酷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原谅后五年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酷刑的,为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18岁以下的犯罪除外 。
【受过刑事处罚再犯罪应该怎么处理?】上述规定的期限,自假释到期之日起计算 。
第六十六条 特别是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或者原谅后,随时再犯上述任何类型犯罪的,以累犯论罪 。
第七十一条 【裁定宣布后犯新罪并罚】裁定宣布后,在刑罚执行结束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罪作出判决,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前罪未实施的酷刑和后罪的刑罚 。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刑罚执行或者原谅后五年内加重处罚,并在判决执行前减轻已经实施的酷刑后解决刑期 。受到刑事处罚后,要有悔改的表现,对于这类死不悔改的人,我国刑法要严格处理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请点击进入网上咨询专业律师,获得律师一对一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