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怎么申请政府救助,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答: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由所在地的行政村或敬老院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
【大病怎么申请政府救助,大病补助怎么申请?】救助对象一般在合作医疗应报销费用后的1个月内提出申请 。

大病怎么申请政府救助,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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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助怎么申请?
1、个人申请 。在每个季度的首月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疾病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户口簿、身份证、邮政储蓄存折复印件及居民医保补偿单原件,填写好《株洲县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2、村(居)委会评议 。村(居)委会根据申请人报告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评议小组评议,填写好《株洲县医疗救助对象评议意见表》,将上述资料交镇民政办审核;
3、县民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对镇民政办上交的资料进行复查审定 。符合条件的在季度末通过存折帐号发放医疗救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乡镇,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