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胁迫诉婚姻无效获法院支持 女子被胁迫结婚诉婚姻无效获法院支持


女性被迫诉婚姻无效 , 法院适用于外企阳阳(笔名、女)和某外企阳阳it企业的王明(笔名 , 男)都是80后大学毕业生 , 喜欢上网聊天 。阳阳在起诉书中表示:2007年4月 , 两人通过网络认识 。短短几天后 , 王明向阳阳提出了结婚要求 。阳阳觉得彼此相处的时间太短 , 不太了解 。轻率的婚姻可能对他未来的生活不好 , 说他不允许结婚 。遭到阳阳拒绝后 , 王明便在语言和行动上对阳阳进行威协、吓唬 , 强制阳阳与他结婚 。2007年6月 , 阳阳被迫与王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从相识到结婚 , 两人相处不到两个月 , 结婚登记一直向父母隐瞒 , 婚后也没有住在一起 。在法院审判过程中 , 杨阳于2007年7月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道歉 , 其核心内容是王明承认杨阳在婚姻问题上 , 并向原告道歉 。王明在法庭上确当庭确认是他自己写的 , 并承认阳阳是由语言和行动的威胁驱使他结婚的 。北京理 ,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 , 威胁是指侵权人对另一方被告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心健康、声誉、资产造成损害的威胁 , 驱使另一方违反真正意向结婚 。从双方的法庭解释和道歉中可以看出 , 原告杨阳的主观意思是不允许结婚登记 。被告王明对原告的语言和行为构成威胁 , 威胁导致原告违反其真实意向与被告结婚登记 , 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威胁 。对方的主观含义也可以通过婚姻登记后不共同生活、父母不知道等情况来证实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 因胁迫结婚的 , 必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本案符合婚姻法关于婚姻撤销权的规定 。综上所述 , 法院支持原告撤销其与被告中间婚姻关系的申请 。因此 , 法院撤销了他们的婚姻关系 。提醒:目前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 。如果您不能通过阅读法律法规来满足您的需求 , 您可以咨询离婚律师 。例如 , 如果您在上海遇到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 , 可以在网上查询;如果您在南京遇到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 , 可以在网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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