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罪犯申请登记结婚 法院被感动破例批准

【在押罪犯申请登记结婚 法院被感动破例批准】
佛山三水区婚姻登记处日前迎来了一对特殊新手 。在结婚登记当场 , 新郎陈明(笔名)戴上手铐 , 身穿印着“三看”二字的黄色马夹:他是一名正羁押于拘留所的犯罪嫌疑人 。
某报采访人员昨日获知 , 在押被告人完成登记结婚 , 这在佛山可谓首例 。
结婚前夕喝醉致伤被公诉
陈明与女友陈敏(笔名)是同村人 , 一起长大 , 青梅竹马 。随着年龄增长 , 青梅竹马的她们情意渐生 , 爱情的种子在双方的心里出芽、发展、瓜熟蒂落 。2012年底 , 两人确定携手走入婚姻殿堂 。令人想不到的是 , 就在两家人选中吉日后不久 , 由于陈明一次不冷静的行为 , 小夫妻正在努力搭建的“幸福天堂”瞬间崩塌 。
上年12月7日的晚上 , 陈明和朋友在酒吧喝酒 , 由于琐事和人出现了矛盾 , 在酒精的催化下彼此拳脚相向 。夜店工作员瞧见 , 遂上来劝阻彼此 , 不料遭陈明以及朋友的暴打 。经评定 , 受害人莫某等被打成轻伤 , 夜店的工作人员崔某被弄成受伤 。2012年12月24日 , 公安部门一举将陈明等抓捕 , 羁押于三水拘留所 。
今年9月12日 , 检察系统向三水法院提起公诉 , 控告被告人陈明等组成故意伤害 。
儿子出生申请结婚获准许
在陈明被羁押期内 , 陈敏向其生下一名男婴 。初为人父的好消息传出 , 让一直心情低落的陈明激动不已 , 但了解到假如他与陈敏不结婚 , 孩子将不能入户的消息后 , 陈明兴奋的心情瞬间又爆出到低谷 。原先 ,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 , 陈明与陈敏并未登记结婚 , 二人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 没法入户 。一个没有户口的小孩 , 未来在入读幼儿园、念书读书等等方面也将举步维艰 , 妈妈陈敏更有可能会因此遭受行政许可 , 交纳巨额的社会抚养费 。
能不要让法院准许自身把婚姻手续给办了?陈明怀着姑且一试的念头 , 根据侓师向三水法院递交了申请 , 恳求法院允许自己与女友登记结婚 , 给儿子一个真正意义上家 。
申请最终赢得了准许 。
无明文规定都没有例子 , 三水法院为何会准许申请?
为了宝宝法院例外
因为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 佛山都没有例子 , 在接到陈明的申请后 , 本地法院刑事审判单位的承办人、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对此展开了研究 。
出于以人为本的理念 , 法院最后同意了陈明的请求并立刻下手与公安部门、民政展开了沟通协调 。10月29日 , 在公安民警的“随同”下 , 陈明、陈敏最终在三水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 结为连理 。
结婚登记当场上 , 被告人陈明第一次见到了早已满月的儿子 , 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
“给在押被告人办理婚姻登记 , 在以往从没发生过 。”据三水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 根据相关要求 , 非突发情况 , 没经裁定的在押被告人系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触碰与联系的 , 更别说办理结婚登记 。但考虑到被告人陈明的突发情况 , 也为了孩子将来可以健康成长 , 法院还是决定例外 , 不但容许被告人办理婚姻登记 , 还让被告人陈明与自己的儿子见面 。
三水法院表明 , 希望通过这类亲情的影响、教育 , 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早日悔过自新 , 重新做回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