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

【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就政治体制而言,西方所有国家都是实行议会民主、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制度 。但在具体的组织方式上不同国家又各有自己的特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模式、英国、德国的议会内阁制模式和法国的半总统制模式 。一、美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美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总统制的国家,在其早期的权力构架中,并没有政党的因素,只是在后来政治角逐中,政党不断在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主要特点是: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推荐产生,总统在全国由全体选民直接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当选总统并不一定是得到绝对选票多者,而是为获得选举人票更多者,哪一位总统候选人只要获得270张选举人票即当选美国总统 。当选总统所在的那个党即为“执政党”,上台组阁行使行政权 。总统还是行政首脑,直接控制着行政机构,并且还是三军总司令 。2、美国的政党体制相当松散,政党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作为各类选举的工具,选举之后,政党作为一种组织体系作用相当微弱,所以它是一种典型的“选举党” 。美国是一个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但它不同于西欧国家的两党制,它不是以意识形态划分的,而是按照区域和利益集团来划分,两党从本质上讲都是代表不同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 。在美国的权力体系中,从联邦到地方各级政府的绝大部分权力都由两党人士掌控,第三党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对共和、民主党构成实质威胁 。3、美国的国会即众议院、参议院议员一般由政党推荐参选,由全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拥有立法权 。除个别当选议员是第三党、独立人士外,大部分议员都由共和、民主两党所得,并组成各自的党团 。众院议长由多数党资深议员出任,参院议长由副总统兼任,另设临时议长 。与西欧国家不同,即便在参、众两院获得多数席位也未必是执政党,只有总统所在的党才是执政党 。在总统任期的中间,还有中期选举,主要是改选部分参议员和众议院全部改选 。4、美国的总统尽管名义上是所在党的领袖,但当选后更多的是以“全民总统”的面目出现,其政党背景和痕迹淡化,没有哪一个美国总统全面领导过一个党,他难以通过党组织来控制国会、州和地方公职人员 。美国总统不由国会选举产生,他不对国会负责 。5、这一政治体制模式的优点是:美国总统的权力较大,总统受政党的约束小,独立性较大,有利于较快地作出政治决断,提高执政效能 。其弱点是:美国三大权力体系的相互制约与牵制明显,造成一些体制消耗 。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可以任命最高法官,最高法院又可以裁决国会和总统的法律、决定是否违宪 。二、英国、德国等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这类国家的政党政治及政权构成模式在西方较为普遍,包括如英国、德国、瑞典、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和西欧大陆的多数发达国家 。它们基本上都是属于责任内阁制政体,是典型的议会民主制政体,其基本特点是: 1、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 。议员候选人大都由政党推荐或具有政党背景,多党参加的竞选是体现其所谓民主制度的重要方面,一般都设定了3-5%的门槛票,并实行以多数代表制为主的选举制度,更有利于大党获得多数议席 。一般是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但也有议会的少数党组阁的现象,这尤其是在多个党进入了议会,且无一党获得议会相对多数的情况下更有可能 。2、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制约 。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内阁总理或首相有很大的权力,他不仅能够挑选阁员,决定国家大政方针,甚至可以解散议会,宣布提前进行大选 。3、总统或国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在这一政体中,国王均为世袭制,总统多为间接选举产生,如由国会议员投票选举产生 。总统或国王作为国家元首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4、政党大都是一个相对严密的组织体系,但右翼比左翼要松散 。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5、这种政权模式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 。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 。三、法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其主要特点为: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推荐,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从原来的七年减为五年,同议会、政府任期同步 。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权力不如美国总统大,但又远远大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统或国王 。他掌管着国家的外交和国防大权,决定包括经济社会事务在内的各项大政方针,实际上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但他不是行政首脑,也不具体负责经济社会事务),主持内阁会议,享有对政府官员的任命权,并有权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还可施行宪法第16条规定的非常权力 。2、政府由获得下院即国民议会多数的政党组成,总理也由该党领袖出任,并由总统任命,政府主要职责是管理经济与内政事务,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质询并弹劾政府 。3、法国的总统和议会一般都实行两轮投票制(总统如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超过50%的多数,就不必再进行第二次投票),总统、议员都是由在第二轮投票中获得相对多数的候选人出任 。如果总统与获得议会多数的党不是同一个党,便会出现“左右共治”的政治现象,但一般都把在政府中当政的党视为执政党 。近20年来,法国几次出现了这种“左右共治”的现象 。4、这种政治模式的优点是,权力相对分散,不易于导致专制和专权,总统握有一定的实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 。其缺点是,行政权力的分散使得政府权威较弱,不利于国家管理,而且“左右共治”现象又导致了政党间的争权夺利,损害了政党的形象,也不利于社会问题的顺利解决 。

党的组织体系的基础是,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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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 。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人大负责,人大闭会期间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最髙审判机关和审判监督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 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大选举院长,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各级人民法院的任期与产生它的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不存在领导关系,而是审判监督指导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