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是什么意思,裁定驳回什么意思?

驳回一般是指某事件的申诉被驳回不予受理的意思 。比如琛强起诉他人借钱不还但呆于当年没有立字据所以法院以证据不足不予受理案件被驳回 。
退回是指某件事或某物件因质量或某它问题被退回,或将更换新的或者退还本金的处理的

驳回是什么意思,裁定驳回什么意思?

文章插图
裁定驳回什么意思?
裁定驳回起诉,是指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 。
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 。
采购的驳回是什么意思?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1款规定:“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29条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驳回是什么意思,裁定驳回什么意思?】依上述规定,对于质疑供应商的投诉,如若存在“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人以非法手段或者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四种情形,财政部门有权依法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