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长短之争不再停留纸面,「算法中立」亦非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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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壹娱观察(ID: yiyuguancha) , 文/大娱乐家 。
如果“X倍速播放”还不够“高效” , 国内互联网用户还可以找到更碎片化的影视内容观看方式——短视频平台通过算法推荐的影视切条内容 。
但不论从什么角度来看 , 这些所谓的“二创”内容其实都侵犯了内容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 并持续破坏着传统影视产业的内容生态 , 一方面让影视创作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 另一方面平台方的商业利益也同样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
最近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爱奇艺诉字节公司侵害《延禧攻略》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 。 法院认定 , 字节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帮助侵权 , 并判定其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150万元及诉讼合理开支50万元 , 共计200万 。 更重要的是 , 在此次判决中 , 法院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算法推荐的侵权注意义务等作出明确认定 。

庭审现场(图源:北京海淀法院)
毋庸置疑 , 这类切条大部分由流媒体的原创影视内容加工得来 , 在法律上是几无争议的侵权内容 。 而如今大量互联网用户因为这些侵权“精简”内容的泛滥 , 越发失去了对于传统影视内容的耐心和关注 , 短时间内确实给短视频平台带来了流量 , 长期来看却造成了整个影视内容生态的恶化 。
随着去年年底优酷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剧集内容案的胜诉 , 以及此次判决的出现 , 曾经一度被短视频平台视为护身符的“算法中立”与“避风港原则” , 几乎再难成为长短视频侵权纠纷中的免责借口 , 更重要的是 , 当法律能够给予真正的内容创作者应有的保护时 , 持续已久的长短视频之争便不会再仅仅停留在无意义的口水仗上 。
“红旗”打破“避风港”自短视频出现以来 , 用户自发切条、搬运为主要形式的“二创”内容在短视频平台聚拢流量 。 长视频平台作为中国互联网主要的网生内容版权方 , 拥有大量自制、购买的影视剧版权 。 “一分钟追剧”不仅抢走“爱优腾”的付费用户 , 还侵犯版权 , 长短视频行业由此积怨已久 。
短视频侵权问题在维权实践中长期存在困境 , 长短视频平台各有其理 。 一方面 , 短视频平台认为对用户上传内容是否侵权 , 不具有审核义务 , 难以通过前置手段过滤侵权 。 另一方面 , 未经授权的短视频内容大肆传播 , 侵权问题屡禁不止 , 导致长视频平台无法获得应有的商业回报 。
一直以来 , “避风港原则”是网络服务商免除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 短视频平台认为与版权人纠纷解决的核心原则 , 即平台如果收到侵权通知后删除侵权内容即可免责 。 然而短视频平台上侵权账号层出不穷 , 版权方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控 , 向平台连续发函、下架的机制维权成本巨大 , 往往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

从最近几次长短视频因为版权纷争对薄公堂的结果来看 , 其实目前很多法院 , 尤其是北京的互联网法院 , 已经呈现“打破避风港”的趋势了 , 给平台施加了更高的事先审核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