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11月19日讯 大学毕业后想留在青岛创业?听说政府有补贴但不申请?如果你在看这条推文,有这些疑惑,一定不要错过本期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微视频!
你听说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吗?要不要申请补贴帮助自己创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系列第四个微视频,——,“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助力创业者!“来!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按要求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一创业主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
1.登记失业人员 。是指在本市城乡登记的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连续参加本市用人单位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办理失业登记的本市户籍非居民 。
2.大学毕业生 。毕业5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学生和辍学创业的大学生,包括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回国留学的学生和台港澳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份是指毕业的自然年份,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
3.技术学院的毕业生 。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失业并取得高级工程师、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学生 。
4.贫困劳动力建档 。指在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者和扶贫协作区的贫困劳动者 。
5.开除备案人员 。指在本市开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被辞退、备案人员 。
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并在创业单位成立后6个月内到原单位办理辞退备案,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关系转移给为创业单位申请补贴的人员 。
其中,对于创办小微企业的,申请一次性开办补贴的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的各类人员 。
二、补贴条件
1.2013年10月1日或之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主体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家,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创业的,以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的最新变更时间为创业时间 。创业者属于已经辍学的普通大学生,也应该办理辍学手续 。
2.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创业者需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下同) 。其中,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的企业家,必须在创业主体(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成立创业实体后,必须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大学生可不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但应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格6个月或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企业家,补贴标准提高到1.2万元;对聘用3人及以上(不含企业家本人)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补贴标准提高至3万元 。
四、申领程序
1.网上办理流程: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模块,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办理 。
2.现场办理流程:创业实体可持所需材料到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办理 。
【青岛就业网申请补贴,崂山区创业补贴发放】五、咨询电话
市南区0532-68896029;市北区0532-58771909;李沧区0532-87633107;崂山区0532-88898069;城阳区0532-58659783;西海岸新区0532-86882653;0532-86977573;即墨区0532-88512903;保税区0532-86768066;胶州市0532-82206518;平度市0532-88322179;莱西市0532-66039375 。
六、政策依据
《关于贯彻青政发〔2020〕6号文件加快落实稳就业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发〔2020〕10号)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
二、补贴条件
1.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 。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招用人员可合并计算 。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 。
2.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须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
三、补贴标准
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四、申领程序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⑴网上办理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模块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办理 。⑵现场办理 。创业实体可持所需材料到区(市)、街道(镇)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办理 。
《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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