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经纪人经常在周末进行测试,运营商账号拥有广泛的查询权限,可以找到所有客户账号的基本信息 。
一些券商从业人员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不仅非法持有和买卖股票,还利用职务之便,私下窃取账号和密码,偷看特定客户的交易信息,然后通过跟踪操作获利 。
4月23日,证监会出具的一张罚单显示,郭进证券前员工利用亲属账户跟踪6名客户交易账户信息,获利308万元,被罚款1208万元,并被禁止上市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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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
六个客户被筛选出历史利润
“抄作业”操作获利308万元
被处罚的一方,黄健雄,出生于1988年 。他是一名证券从业人员,曾长期在郭进证券工作 。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健雄于2009年6月在郭进证券成都营销总部工作,并与郭进证券签订劳动合同 。2009年至2012年,黄健雄在郭进证券成都营销总部担任客户经理,2012年至2019年3月,在郭进证券成都双源街营业部、成都东城根街营业部担任投资顾问 。黄健雄于2010年4月28日取得一般证券业务资格证书,2017年8月8日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资格证书 。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2015年12月28日,当事人黄建雄利用郭进证券恒生集中交易系统操作员账户和密码的简单设置,通过私测获取了176个操作员账户和密码 。此后,黄健雄频繁登录176个运营商账户 。
据悉,郭进证券证券经纪业务集中交易系统采用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UF2.0集中交易系统,2014年因集中交易系统周末测试,证券运维部员工先申请了恒生集中交易系统176操作员账户,查询权限广泛,并可通过筛选交易时间和交易证券品种,随时实时查询郭进证券所有客户账户的基本信息、证券委托明细、交易明细、股票持仓、报表等数据 。
2017年春节后(2017年1月28日),黄健雄利用176运营商账户权限查询郭进证券客户的证券账户 。经过多次统计验证历史获利的概率,他筛选出“李某君”和“卢某君” 。6个账户(以下简称目标账户组)后,目标账户将被长期跟踪
此后,黄健雄利用父亲、妻子、姐夫、嫂子等4个亲戚的7个证券账户,长期跟踪6个账户的股票交易信息 。比客户账户晚一到两个交易日,46只股票以同样的方式成交,成交额2.29亿元,盈利308.14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黄健雄利用其妻子的Li1账户组进行的交易与黄健雄追踪的目标账户组的交易具有长期趋同性,部分趋同性购买与追踪账户购买的时间间隔极短,部分仅相隔几分钟 。李1个账户组的汇聚交易时间与黄健雄登陆176运营商账户的时间高度一致 。
证监会认为,黄健雄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获得工作单位特定客户证券账户的交易信息后,利用妻子李某1通过黄某全、李某1、李某2、唐的证券账户与客户进行股票交易,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号文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
被证监会罚款1208万元
这个市场被禁止三年
在聆讯中,黄健雄及其代理人提出他们的论点:
r />其一,事先告知认定与在案证据不符,一是李某1账户组交易时间与黄建雄登陆176操作员账号时间绝大部分不吻合;二是李某1账户组实际由李某1进行交易决策;三是李某1账户组与标的账户组交易趋同比例甚低 。
其二,李某1账户组与标的账户组客观上存在趋同股票的情形,是因李某1查看“盘后票”网站并参考网站荐股信息进行交易导致,与黄建雄获知的标的账户组交易信息无关 。
其三,事先告知书中的盈利计算有误 。
其四,推定黄建雄进行交易决策没有法律依据 。
综上,黄建雄认为违法行为不成立,请求免于处罚 。
对此,证监会表示:
【创业板开户需要10万资金 国金证券创业板开户条件】其一,本案主客观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证据链 。证据包括黄建雄登陆176操作员账号的时间和趋同交易时间高度吻合、与标的账户组在交易上的客观趋同、账户组交易习惯的变化、账户组资金来源为黄建雄夫妻共同财产等客观证据,也包括黄建雄与其妻子的调查笔录承认获知客户持仓信息等言词证据 。
其二,“盘后票”信息发布时点均在股市收盘之后,此时黄建雄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已经买入相应股票,因此黄建雄对于交易趋同的解释不能成立 。
其三,中国证监会请交易所对趋同交易部分进行盈利计算,所获得的违法所得数据真实有效 。
根据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责令黄建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黄建雄违法所得约308.14万元,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1208.14万元 。此外,证监会对黄建雄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屡禁不止
监管严厉打击
近年,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情况仍不少见,今年以来,就有从业人员炒股遭监管处罚的案例频频被曝出,而且罚没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 。
4月19日,银泰证券成都某营业部总经理,通过操作其二姨的证券账户,累计交易金额近70亿元,合计账户亏损263.02万元 。证监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针对其借他人名义炒股、代客理财等违法行为,合计罚没1430万元 。此前,广发证券某营业部老总违规炒股获利1500万元,没一罚一 。
此外,还有券商员工被爆出老鼠仓行为,财达证券前投资经理在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被罚后,又因“老鼠仓”趋同交易近1.6亿元,获利2.4万元,遭到监管重罚 。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监管层,一直在严厉打击 。我国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
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
然而在现实中,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已经成为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屡禁不止 。对此,某券商人士表示,根本原因还是利益诱惑太大,不少从业人员把持不住底线 。要在坚持现有的合规管理、培训体系下,加大大数据监测,从技术上更加严格监控 。同时,要继续加大处罚力度,以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