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小鹏汽车翻车了,非法采集人脸照片被罚款( 二 )


并非第一次侵权今年1月11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动态《209款App被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整改或关停(2020年11-12月)》。其中11至12月,隐私合规和网络数据安全监管方面,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共监测发现201款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和安全隐患问题,并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App运营者发出《违法违规App处置通知》,责令限期改正并通知各应用商店督促整改。
其中,小鹏汽车作为旅行交通类APP被查出存在三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及一项安全隐患问题。
【 汽车销售|小鹏汽车翻车了,非法采集人脸照片被罚款】即1.App首次运行未经用户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前行为监控发现获取GET_TASK检索了应用程序、Android ID、MAC地址、IMEI、IMSI;2.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3.每次点击“我的积分、我的鹏友值、邀请好友赚积分”,App收集一次MAC地址和IMEI信息,非服务所必需且无合理应用场景,超出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功能所必需的最低频率。另外,小鹏汽车App还存在界面劫持安全的安全隐患问题。
汽车销售|小鹏汽车翻车了,非法采集人脸照片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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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小鹏汽车对此事做出回应:已做出整改,已对APP进行加固调整。
个人信息安全相关法律已实施在事先不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收集,是不是违法的呢?
根据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035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同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等。
不仅如此,《民法典》第1038条明确: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目前已经成为很多用户的支付密码、账号密码等,由于用户无法更改自己的人脸信息,一旦泄露,将严重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隐私安全等。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或许未来会有更多政策出台;但对于造车势力而言,更应该将技术运用于合规的场景当中,致力于造好车才是王道。
(钛媒体App编辑张洪锦综合自观察者网、新浪科技、央视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