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羲|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治理何去何从Dr.羲对话李晓东教授

编者按:智能网联汽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开始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带来了全新的用车体验。同时,其引发的包括数据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不久前,国家网信办针对汽车数据治理发布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的关切,也为数据治理的场景化规制提供了一种新的立法思路。近期,伏羲智库数字发展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的博士后团队(Dr.羲)以问答的方式采访了智库创始人李晓东教授(老李),就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治理焦点问题展开对谈,以期激发更多启发性的思想和见解。


Dr.羲:教授,5月1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规定》旨在解决汽车数据处理活动,既涉及个人信息又涵盖重要数据,体现了我国针对汽车行业数据治理的最新理念和思路。您能否谈谈国家为何在这个时间点出台专门汽车数据的治理规定?
老李:《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解决当前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非常及时,对于促进汽车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等趋势明显,这些技术革新将对人类生活带来的改变是颠覆性的,但其安全性,特别是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的安全问题近期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在有关法律规则缺位的情况下,有关主体就数据权属、隐私侵权等具体问题争执不休,给产业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因此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也考虑到新兴产业发展迫切需求,国家主管部门此时做出的立法探索是具有现实性和前瞻性的。
Dr.羲:《规定》的名称虽然指向汽车数据,但是大分部条文设计是针对新兴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您看来,智能网联汽车与传统汽车本质上有何区别?数据对网联汽车意味着什么?
老李:智能网联汽车是新生事物,兼具汽车、智能终端、储能设施等属性,要用更包容的态度来看待这一影响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新生事物。智能网联汽车首先是具有交通工具属性的汽车,同时车上加上了各类传感器和操作系统之后就是一个智能终端。同时,电动汽车的电池蓄电量是移动的储能设备,比如特斯拉的电池容量高达85KWH,锂电池板总重量900公斤。既然是兼具几方面特点的新生事物,那么原有汽车、智能终端、储能设施所具有的问题智能网联汽车也会遇到,特别是数据安全,以及因数据安全引起的其他方面安全问题。数据是智能网联汽车的生命线,是贯通三个属性的内核逻辑,特别是未来汽车实现了自动驾驶的时候更是如此。
而要对汽车数据进行法律规则设计,前提是理解智能网联汽车的性质。智能网联汽车既是汽车也非汽车,是信息终端也不仅仅是信息终端,是移动电池又不是移动电池,而是承载了新的三网融合——物流网、信息网和能源网的结合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智能网联汽车是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以单纯约束汽车或者约束终端的方式来进行规范。而且目前智能网联汽车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现在的很多其他终端上也都已经存在,例如行车记录仪、车里的智能手机、电脑等。由此,专门出台约束智能网联汽车的规范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以理解规范对象的本质属性为前提,尽量明确的界定规则规制的范围。


Dr.羲:每个新兴行业在发展初期都会面临若干问题,关键是让社会公众从技术进步的兴奋欣喜中冷静下来,理性思考解决方案和治理之道,智能网联汽车行业也不例外。面对这样一个新事物,现在设计法律规则的话需要从哪些原则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