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事业单位三年创业假

日前,济南《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开始征求意见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中,受聘于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选择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在职创业,进行创新创业,设置创新岗位 。《实施细则》中,在离职创业的人事管理方面,明确在济南市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兼职”人员),必须按规定辞去其受聘(聘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职创业 。
事业单位应当与脱产创业人员签订脱产创业协议,就脱产创业事项、脱产期限、社会保险、保密、收入分配、知识产权、成果归属、脱产期满复工相关问题、违约责任处理、纠纷处理等内容作出约定 。
离职创业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离职创业期间,人事关系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保管,工龄连续计算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的本科生,应当在脱产创业期满30日前向人事关系所在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双方续签延长约定期限的协议,最长不超过3年 。离职期间,事业单位不得以离职为由解除人事关系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离职期间,聘用合同已到期的,经事业单位与离职人员协商,可以按照约定的离职期限顺延聘用合同期限 。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离职创业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其人事关系保留期不得超过实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首次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离职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
离职创业期间,支付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如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统一的工资调整政策执行);如果年度考核结果合格或以上,每年正常增加薪级;保险缴费基数按档案工资中的统筹项目执行 。
【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事业单位三年创业假】目前,实施细则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 。相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nrsjsyc@163.com进行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