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鼓励专技人员创业

8月3日,采访人员从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政府近日发布《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生计 。为促进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指导全省制定相关政策,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就业创业 。
发展目标:城镇新增就业 425 万人以上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 。城镇新增就业42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2400万人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
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和城镇从业人员比例不断提高,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工资收入合理增长 。劳动用工管理更加规范,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解决率达到90% 。
就业和创业情况显著改善 。劳动者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200万人 。新就业模式的人数大大增加了 。促进创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就业活力进一步增强 。100多万企业家已经回到了他们在该省的家乡 。
就业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城乡平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覆盖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明显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显著提升 。
增强经济发展 拉动就业能力
完善有利于更加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持续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挖掘内需驱动就业的潜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发展新的就业形式,积极拓展新的就业空间 。
把促进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加强就业政策与金融、产业、区域、投资、消费支出、人口等政策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对就业的影响评估和同步应对机制 。支持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完善企业常态化稳岗机制,扩大政府购买专业化社会服务规模,引导企业稳岗增岗 。加快清理调整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制度规定,完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形成适应和引领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环境 。
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充分释放吸纳就业潜力,强化制造业促进就业的基础性作用 。巩固提升传统产业链,加快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能源化工、汽车制造、家电家具、服装鞋帽等吸引就业岗位较多的行业和产业,延伸上下游配套设施,扩大R&D就业需求,设计、营销、品控等环节,增加传统制造业就业岗位 。发挥比较优势,有序承接竞争力强、附加值高、市场需求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 。推动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战略能值
放现代农业对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 。依托区域农业资源禀赋,加快建设优势聚合、产业融合的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打造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推动政策、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向农村集聚,扩大现代农业就业容量 。推 动种养加结合与产业链再造,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农村多元化就业 。加快培育乡村车间、家庭农场、就业工坊、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更多劳动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
放宽市场准入,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线上 教育、网络医疗、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积极探索共享用工、弹性工作等新就业模式 。完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加强新职业培训 。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制度,将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纳入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并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 。健全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障等政 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兜底政策,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
激发创业 带动就业活力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 创业热情和活力,形成更多创业机会、更广致富渠道,充分发挥 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普惠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费优惠、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支持初创企业发展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 。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创新试点,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作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宣传活动,弘扬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探索建立创业失败保障机制,降低创业风险 。
增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拓展众创空间市场化、专业化功能,建设“孵化+创投”“孵化器+商业空间”“互联网+”等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器,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打造创新创业集聚区,高水平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布局建设区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发挥西部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引领带动作用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鼓励高校学生参与创业实践 。培育一批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先进市(州)、县(市、区),开展创业型城市示范创建 。
开展双创活动周、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峰会、创业博览会、创业沙龙、项目巡诊等活动 。健全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培训 30 万人次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民营企业家梯队 建设、重点领域创业带头人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基 层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 。健全返乡创业专家服务机制,动态完善返乡创业项目库,开展“雁归天府·共创未来”返乡创业项目推介 。加强川渝创业合作,共享创业导师库、项目资源库等创业服务资源,联合开展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共同举办西部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赛 。
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稳住就业基本盘
把创造就业机会、增强就业持续性,作为促进重点群体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困难群体就业促进工作 。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机制 。强化大学生就业指导,加强在校生职业规划教育,增强高校毕业生自我评估能力、职业开发能力及择业能力,帮助大学生更快适应职业市场需求 。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畅通 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之间的职业发展通道和基层成长通道 。加大资金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有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 。鼓励社会各界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就业岗位 。支持各类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制定见习单 位目录和岗位清单,推进见习规范管理 。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加大对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力度 。
深入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持续推进农民工就业促进等十大专项行动 。巩固和拓展省外劳务市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推动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 。用好用活川浙、川粤等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深化劳务输出用工对接、人员组织、技能培训和后续管理等服务,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骨干企业,加强对外出农村劳动力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定期举办农民工技能大赛,打造“浣花女”“苗家惠嫂”“川筑劳务”等一批全国知名“川字 号”劳务品牌 。鼓励农村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农村劳动力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 。围绕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 。继续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从优秀农民工中选拔村干部、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落实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退役军人创业补贴的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表彰奖励机制 。鼓励退役军人参加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学历提升优惠政策 。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和企业提供定岗定单定向培训并推荐就业 。持续完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 。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动态管理 。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农村就业困 难群体、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兜底帮扶 。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项目或企业,组织专项就业服务实施集中帮扶,构建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鼓励脱贫户初中毕业生到浙江等东部协作地区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毕业后帮助就地就业 。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吸纳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支持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刑满释放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 。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打造“天府妹子”等家政品牌,大力支持妇女从事特色手工、种养、家政服务等行业 。稳妥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人员、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 。
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
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推进“技能四川”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技能成才良好氛围,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和天府工匠,建设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劳动者队伍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推动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开展“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教职队伍建设,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推进工学一体教学改革,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实施高素质现代农民培养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将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纳入高职扩招范围 。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持续打造四川技能大赛品牌 。
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升级的能力 。增强职业培训实用性,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定向、定岗培训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重点行业企业培养储备一批急需紧缺技术工人 。积极推广“互联网+” 职业培训新模式,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各行业培训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培训市场全面开放,支持培训供给多元化 。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服务工作站试点 。
增强劳动者获得感 促进平等就业
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鼓励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 。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 。继续实施科研人员增收激励计划,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 。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 。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水平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 。
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 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持续推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 。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
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方式和治理模式,深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动实现企业和职工劳动纠纷协商自主、权利义务协商自治、和谐关系协调自为 。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稳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 。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建设 。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 制,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推广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线索反映(监管)平台应用,实现维权服务全国联动、“一网通办” 。
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 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持续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范,推进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 。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化、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 。推动人力资源市场双向开放,健全劳动力价格形成机制 。建立完善高效率的供求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强化人力资源大数据开发,提高智能化匹配水平 。开发四川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加强综合集成应用 。
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制定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培育方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功能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从传统业态向新业态延展升级,大力发展人才培训、劳务外包、人才测评、专业人才招聘、猎头寻访、职业生涯管理等中高端业态,支持壮大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构建人力资源服务全流程产业集群 。实施四川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提升行动和人力资源服务标准领航行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价体系,促进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构建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一核两翼”总体布局,重点打造成德眉资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示范区,创建川南人力资源协同 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川东北人力资源服务业一体化发展 。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市场地方立法 。健全监管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便民化 。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创建行动,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规范劳务派遣、网络招聘、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
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
推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挂钩,建立户籍与居住登记并行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 。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平台资源,重点补齐农村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营机构合作,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供给体系 。深化社银合作,鼓励金融服务网点开展求职登记、补贴申领、创业担保等就业创业服务 。探索建立职业指导工作室、就业服务专家站和就业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 。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 。
贯彻落实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规范,推进全省就业创业服务系统、标准、模式统一,实现全省通办、全网通办、一卡通办 。建设全省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安全可控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 。大力发展“互联网+”就业服务,推行就业创业服务全上网 。完善就业领域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动人员身份、就业状态、证书证明等数据查询、比对核验一体化办理 。加大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认证用卡、待遇进卡,线上线下全业务用卡 。积极探索跨区域标准衔接和业务协同,推动更多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川渝通办”“跨省通办” 。
【人社部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鼓励专技人员创业】加强和改进就业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就业岗位调查、城镇新 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等指标监测体系,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数据质量三方核查 。创新监测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和大数据监测,加强与社会保险等其他数据校核比对,增强就业政策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建立有关新形态就业、创业情况的统计监测指标,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数据的监测分析,深入研究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建立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