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适合做什么小本创业,雄安新区 创业


雄安新区适合做什么小本创业,雄安新区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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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从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获悉,《河北雄安新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发布 。《办法》 对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变更、运营管理、入驻条件、创业实体退出管理、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的监督管理、退出机制及资金补贴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 。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和补贴标准
《办法》规定,依法经营、具有一定规模、经确认能够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所及相关创业服务、具有完整组织体系、进入退出机制、拥有运营管理团队的实体或运营公司,可以成为创业孵化基地 。
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的基本条件
根据《办法》,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经营或管理单位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有固定办公场所,能提供相关创业服务,有相应管理机构,有6名以上创业指导专家的企业或机构;有相应的供电、供水、供热、消防、通信、网络等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
同时,新建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可容纳创业空间不少于40个;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可容纳不少于30个创业空间 。
无论是新建区级基地还是县级基地,作为孵化基地的场地使用期限不得少于3年,开办单位一次性入住率不得低于50%,场地产权清晰或租赁合同明确,使用期间不得改变用途 。
提交以下材料
拟申请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的,可按基地等级向新区公共服务局或县人社局申请认定,并提交以下材料:《河北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相关资质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消防报告等 。基地建设发展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投资主体、机构设置、综合服务、管理体制等 。在职管理咨询人员、创业指导专家 。
经调查审查合格的,授予“雄安新区定点创业孵化基地”牌匾,颁发创业孵化基地证书,并报新区改革发展局(县级基地为县财政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资金补贴标准
对已认定并提供正常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按以下标准给予财政补贴:
1.根据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数量,给予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贴 。标准为每户每年4000元(不足一整年按实际落户天数计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2.已入驻指定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正常运营满6个月的,对孵化基地给予一定额度的场地租金补贴和物业水电费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场地租赁补贴标准:每天每平方米2元(不足2元的实际补贴);物业水电费补贴标准:各合营单位物业费、水费、电费之和不超过1000元(低于实际补贴1000元) 。创业实体超出上述补贴的,需向孵化基地支付差额 。
存在下列九类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资格
《办法》还规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或县人社局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运营、为基地内创业主体提供的综合服务、孵化效果、示范功能等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 。以下九种情况之一将被取消资格: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一年未开展创业孵化工作;
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单位以任何名义私自收取结算协议以外的费用;
不具备企业孵化功能,其性质发生了变化;
r />■管理不到位或不能按入驻协议提供相关服务,被孵化创业实体投诉经查实3次以上,且未及时整改的;
■基地内正常经营率低于80%的;
■创业实体入住率低于50%的;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评估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或隐瞒孵化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的;
■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创业孵化补贴资金的 。
需注意的是,经认定的定点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或管理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定点认定手续 。
雄安创业实体入驻与“福利”
雄安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基地可享这些“福利”
《办法》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权益以及申请入驻程序作了规定 。《办法》规定,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为两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创业实体可延期一年 。
根据《办法》,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需为入驻创业实体无偿提供九项服务:
◆为孵化创业实体提供经营场地;
◆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扶持创业政策;
◆协助孵化创业实体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事务代理等免费服务及法律、会计、评估、营销、战略设计、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
◆提供会议室、培训室、安保、保洁等服务;跟踪了解入驻创业实体的经营情况;
◆组织入驻实体进行创业交流、考察等活动;
◆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专家指导等创业帮扶活动,至少安排两次经营业务对外宣传活动;
◆协助入驻创业实体解决其他有助于创业实体发展的相关问题;
◆维护孵化创业实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
【雄安新区适合做什么小本创业,雄安新区 创业】同时,创业孵化基地须对入驻创业实体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信息建立档案库,配备专用档案室,指定专人管理,做到“一户一档” 。
如何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办法》规定,具备3个条件即可申请:申请人为初次创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有就业创业证证号;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
具体入驻程序为:向创业孵化基地提交实体负责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就业创业证证号、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相关材料,再由创业孵化基地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的创业项目由创业孵化基地填写入驻申请表,入驻定点创业孵化基地,并由孵化基地协助在1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手续办理完毕后,签订入驻协议,办理入园手续,正式入驻,并按基地级别报新区改革发展局或所在县财政局备案 。
据了解,具备4个条件可优先安排入驻:创业项目申请人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创新性;创业项目曾获得各级科技扶持资金或创业基金;创业项目曾获得各级创业模拟大赛名次;创业项目曾获得国家专利证书且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勒令退出
需注意的是,孵化期内创业实体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勒令退出:
■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被工商行政部门勒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因创业实体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进驻后,连续超过三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或协议期内无故连续缺勤15个工作日、累计缺勤30个工作日的;
■实际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项目不符的;
■擅自转租、未经批准更换创业实体负责人或实际经营者与申请人不符的;
■未能按时向管理部门上报相关资料或所报材料内容失实;
■无正当理由恶意拖欠免费项目以外费用的;
■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
■存在严重违反协议内容达到勒令退出的其他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