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凶宅不凶”,法拍房开24小时试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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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1200000元 , 保证金240000元 , 增价幅度6000元 。 ”11月10日 , 位于江苏苏州的一处“凶宅”开拍 。 值得一提的是 , 在拍卖前一天该房屋内进行了24小时的试睡直播 , 力证“凶宅不凶” 。

【|为证“凶宅不凶”,法拍房开24小时试睡直播】

“凶宅”法拍前开启24小时试睡直播

在司法拍卖平台的一则拍卖公告显示 , 一处位于苏州吴江区建筑面积为82.58平米的房产将于2021年11月10日10时开拍 , 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 。 起拍价1200000元 , 保证金240000元 , 增价幅度6000元 。 此次拍卖仅提供VR看样 , 拍卖VR、照片仅供参考 , 不动产现状(室内家具、家电)以交付时为准 。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 , 在“特别说明”中提及该房屋内发生过烧炭自杀死人事件 。



也正因为房屋的特殊性 , 引发了不少人关注 , 不过截至9日下午6点 , 有270人设置提醒 , 3.9万次围观 , 却无人报名参拍 。 据介绍 , 该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 , 当次拍卖流拍的 , 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 , 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




法官解释 , 这种特殊的房屋在交易当中很容易引起纠纷 , 有些出卖人会故意隐瞒房屋情况 , 买受人得知后往往不能接受 , 但是司法拍卖是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房产的详细情况、评估报告、周边情况和存在的瑕疵 , 充分保障意向购买者的知情权 。



如何界定“凶宅”?

据广州日报此前报道 ,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彦铮表示 , 事实上 , 法律上对于“凶宅”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 “凶宅”通常是指房屋内曾发生人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 给居住者带来不适感和恐惧感 , 以致价值贬损的房屋 。 对于“凶宅”的限定应符合以下要件:

第一 , 房屋内自然人死亡的事实须是客观存在的 , 非人们的主观想象;

第二 , 房屋内自然人死亡的事实须是人为因素的非正常死亡 。

房屋买卖中的问题主要是对“凶宅”该如何认定 , 出卖人是否具有向买受人披露房屋负面关联信息的附随义务 。 “凶宅”的信息并非通过房屋的物理品质反映出来 , 但却能够引起买受人的负面情绪 , 足以影响买受人的购买决定 。

一般来说 , 买受人买到“凶宅”多为出卖人故意隐瞒“凶宅”信息所致 , 其实际上有违买受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因此“凶宅”这一信息应属于房屋的负面关联信息 。

是否尽到告知义务是关键

据检察日报报道 , 2014年 , 吴某以80万元购买了孟某一套住宅 , 交房后吴某得知孟某的父亲曾于2013年从该房屋跳楼自杀 , 故吴某请求法院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

吴某上诉后 ,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 , 从我国善良风俗出发 , 该事实足以对吴某是否作出购买涉案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造成影响 , 原房主有义务如实告知房屋情况 , 故判决撤销合同 , 孟某返还吴某80万元购房款 。

来源:北京青年报、九派新闻、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