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贷款 居民创业贷款

嘿,朋友
你想创业,但是你缺钱吗?
你想做你想做的事情吗?
你一直犹豫不决?
别着急
政策来啦!!!
根据省、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各类个体户和小微企业成功创业,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个旧市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于当日启动 。
那么
【项目贷款 居民创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哪些人符合?
又需要什么条件呢?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并在本市创业的以下10类人员:
1. 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
2.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 刑满释放人员;
5.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
6.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 返乡创业农民工;
8. 网络商户;
9.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10.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二、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及夫妻双方户口簿等复印件,未婚的提供本人的户口薄复印件 。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大学生毕业证》《军人退役证》《建档立卡户证明》等其中一样 。
3.申请人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 。
4.担保人收入证明及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书及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
5.经营场所照片3张(需申请人站在经营场所不同角度照相打印出来),由贷款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前往实地拍摄 。
6.填写《红河州个旧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或《“贷免扶补”创业计划书》,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
7.网店商户申请贷款还需提交申报前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网店网址注册材料、网店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
8.合伙经营贷款的提供合伙协议书、合伙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
9.承办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


三、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有经营实体店且相关证照齐全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电商平台需经认定,并附申报前3个月的支付平台交易明细;
2.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3.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4.无不良征信记录;
5.本人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含编制外人员、公益岗位聘用)人员,未与其他除上述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参保单位职工五险一金;不是各类单位退休(退养)人员;
6.在提交借款申请时,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 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
7.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 。


四、申请审核程序
1.创业人员向承办单位提出贷款申请 。
2.经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由创业人员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贷款相关资料 。
3.承办单位会同承办银行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创业计划、创业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 。
4.承办银行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
5.各承办单位为创业者提供"贷免扶补"相关配套服务 。


五、贴息政策及还款
1. 个人贷款额度、年限: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1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2.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合伙创业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
3. 还款方式:“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为3年一次性还清;“贷免扶补”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


六、截止时间
按经办银行审核放贷进度,直至贷款名额满为止 。


七、承办单位
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片区工作站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873-2120826)
市工商联(咨询电话0873-2120122)
市总工会(咨询电话0873-2125529)
团市委(咨询电话0873-2125766)
市妇联(咨询电话0873-212322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873-2125463)
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873-3059718)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