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互联网平台如何分类分级、主体责任怎么定,请您来提意见( 三 )


(4)信息管理类:专门或者主要从事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软件、财务系统、IT资讯等企业管理软件研发、技术服务等的平台 。
(5)云计算类:专门或者主要从事为企业提供云计算服务的平台 , 包括提供网络基础设施服务(IAAS)、平台服务(PAAS)、应用软件服务(SAAS)等的平台 。
(6)网络服务类:专门或者主要从事域名服务(DNS)、动态主机配置协议(DHCP)、Windows网际命名服务(WINS)、文件传输协议(FTP)、远程终端协议(Telnet)等的平台 。
(7)工业互联网类:专门或者主要从事平台设计、智能制造、网络协同、个性定制、服务延伸、数字管理等的平台 。
三、平台分级指南
3.1 分级依据
对平台进行分级 , 需要综合考虑用户规模、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 。 用户规模即平台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数量 , 业务种类即平台分类涉及的平台业务 , 限制能力即平台具有的限制或阻碍商户接触消费者的能力 。
3.2 分级方案
根据上述分级依据 , 可以将互联网平台分为以下三级(见表2):

3.3 超级平台
超级平台指同时具备超大用户规模、超广业务种类、超高经济体量和超强限制能力的平台 。 其中 , 超大用户规模 , 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超广业务种类 , 即平台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 , 该业务涉及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计算应用等六大方面;超高经济体量 , 即平台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超强限制能力 , 即平台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 。
3.4 大型平台
大型平台指同时具备较大用户规模、较广业务种类、较多业务范围、较高经济体量和较强限制能力的平台 。 其中 , 较大用户规模 , 即平台上年度在中国的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较广业务种类 , 即平台具有表现突出的主营业务;较高经济体量 , 即平台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亿人民币;较强限制能力 , 即平台具有较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 。
3.5 中小平台
中小平台指具有一定用户规模、有限业务种类、有限经济体量、有限限制能力的平台 。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互联网平台经营活动 ,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 ,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 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 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 制定本指南 。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 , 必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序良俗 , 坚持加强开放创新 , 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 积极承担主体责任 ,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
第一条【公平竞争示范】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具有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 , 应当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 。
(一)在与平台内经营者开展公平竞争时 , 无正当理由 , 不使用平台内经营者及其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产生或提供的非公开数据 。
(二)平台内经营者或用户访问、注册、登录、获取其所需的平台服务时 , 不将使用其他关联平台提供的服务作为前提条件 。
第二条【平等治理】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 。 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 , 平等对待平台自身(或关联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 , 不实施自我优待 。
第三条【开放生态】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在符合安全以及相关主体权益保障的前提下 , 推动其提供的服务与其他平台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具有互操作性 。 超大型平台经营者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 , 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和用户获取其提供的服务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