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点|8000字干货好文|不知道这4条准则,别说你懂「用户思维」( 二 )


  • 早在2012年,埃里克?莱斯在《精益创业》中提倡企业进行“验证性学习”,首先推出极简的原型产品,然后在不断地试验和学习,灵活调整产品方向,以符合用户需求。
  • 金错刀《爆品战略(2016年)》中表述,爆品是「以用户为中心」商业模式的最大体现。
  • 吴声基于「用户思维」构建了盛极一时的《新物种爆炸》、《场景纪元》等新认知,并在2017年提出了「超级用户」,由逻辑思维(2018年)和吴晓波(2019年)在跨年演讲而被广为认知。
尖叫点|8000字干货好文|不知道这4条准则,别说你懂「用户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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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诸多的营销/品牌专家以此进行广泛而深度的讨论,并提出了无数创新方法论:会员营销、私域、爆品法则、IP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方法论都将「以用户为中心」简单带过,好像大家都知道什么是「用户思维」一样;或者直接谈到如何洞察用户需求,好像大家早已形成了「用户思维」。
要知道,「用户思维」的认知和认可哪有那么简单,即使“客户是上帝”谈了一百年,大部分企业和组织出发点依旧是股东、产品、品牌;即使都明白“用户第一”,但真正放到产品中的并不多。
今天,品牌猿带你接近「用户思维」,了解「用户思维」,最好还能创新实践「用户思维」。
一、用户思维1——「以用户为中心」什么是新消费时代的「以用户为中心」?
1. 是“用户”,而非“消费者”,必须明确的第一个认知过去,传统营销人对商品使用者的描述,强调的是“消费者、客户、顾客”。
在顾客们演变成新智人、数字原住民,在消费者成为生活者,在人人都是创造者的今天,「用户」概念的形成是实实在在的一个飞跃。
「消费者」本质上是传统企业认定的一次性购买,而「用户」逻辑出发,理念到行动就大不一样:
  • TA们不仅是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客户/顾客——企业的终极目标是卖货;而是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者——企业的终极目标是服务;
  • TA们不仅是信息/广告的接受者;而是品牌信息/内容的传播者和创造者;
  • TA们和品牌不仅是买卖关系——从消费者到忠诚者,就是要赚多少钱;而是一种共生共存共进的关系——一起创造生活、驱动进步。
  • 从数字化来说,「消费者」代表的是消费数据,无法转换为品牌自有数据;「用户」代表的是数据资产和记名消费,每个用户都有自己的ID,可追溯,可表达。
当你不把「用户」当做「消费者」,也不是细分市场的数据,而是拥有希望,梦想,需求和情感的个体的时候,他们自然也不仅仅是在消费,而是在传播自己喜欢的产品,支持自己相信的品牌,发展自己热爱的公司。
当你不把「用户」当做「客户和顾客」,不是客人,不是上帝,而是和你一样平等的关系,是品牌的一部分,和品牌一起成长的实实在在的人,他们自然会和你一起创造新世界。
理解「以用户为中心」,从清晰「用户」概念开始。
2. 由「以产品为中心」到「以用户为中心」即使很多企业天天念叨着「以用户为中心」,甚至贴在墙上,写进了使命,又有几个品牌真正的做到。
互联网时代,由于乔布斯、贝索斯、吉姆·西格尔、雷军以对「用户」卓远认知和践行赢得市场,「用户」开始成为所有商业活动的起点,原点。
移动时代,无论是拼多多黄峥“真正的消费升级是满足三四线城市用户的需求”;还是字节跳动的黄铮“从用户出发,就是我们把用户关心的推荐给他”,美团王兴“是否以客户为中心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成败”,「用户为中心」的信念被不断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