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原文是什么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意思是 ,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 , 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 , 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 , 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 , 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下面一起来看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原文是什么?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原文是什么】鱼我所欲也1、原文:
孟子曰:“鱼 , 我所欲也 ,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 ,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 , 所欲有甚于生者 , 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 , 所恶有甚于死者 , 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 则凡可以得生者 , 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 则凡可以辟患者 , 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 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 人皆有之 , 贤者能勿丧耳 。
一箪食 , 一豆羹 , 得之则生 , 弗得则死 , 呼尔而与之 ,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 , 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⑤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 ,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 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
2、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 , 我所欲也 ,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 , 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 , 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
3、译文:
鱼是我喜欢吃的 , 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 , 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 , 道义也是我所追求的 , 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 , 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 , 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 , 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 , 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 , 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 , 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 , 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 , 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 , 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 , 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可见 , 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 , 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 , 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 , 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 , 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 , 人人都有 , 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
一筐饭 , 一碗汤 , 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 , 得到了就可活命 , 得不到就会饿死 。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 , 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 , 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 。可如今 , 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 。其实 , 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 , 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有这道理吗?这样的做法只能表示一个人已经丧失了他心灵的本来面目 , 即“失其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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