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短视频搬运“三题”( 三 )


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强化二次创作的源头治理 , 着力于授权机制的完善 , 充分行使其管理职能 。
第一 , 根据《著作权法》第七条规定 , 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 《著作权法》第三十条规定 ,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按照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 可见 , 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积极行使管理职能 , 协调各方主体或部门畅通视听作品的授权使用机制 , 明晰视听作品使用的付费标准和支付程序 , 解决视听作品中的权利人(音乐、头像、文字、字体、美术等权利人)多元分散、授权困难的难题 。
第二 , 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制度的透明度和管理效率 。 根据《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使用费的未分配部分等总体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 并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 。 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借着解决短视频搬运问题的机会 , 深入开展调研 , 切实掌握集体管理组织在运行中的问题和视频平台的付费情况 , 促进实施和落实《著作权法》中的集体管理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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