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互联网大厂员工跳槽被法院判赔250万!违反竞业限制

近日 , CNMO注意到 , 一位在互联网大厂的员工 , 在此前因为跳槽到了一家新的公司 , 而被原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如今 , 因为这一事件 , 这位员工需要向原本的公司赔偿大约250万元人民币的费用 。
2019年11月之前 , 上海的江先生在一家互联网大企业上班 , 目前还没有什么消息透露具体是哪家企业 。
或许是因为一些原因 , 江先生向原本的公司请辞 , 前东家向他出具了《竞业限制责任书》 , 约定这一竞业限制的期限为一年时间 。而因此 , 江先生还获得了49万5千元人民币的补偿 。
然而 , 在还未满约定期限的一年时间内 , 也就是2020年11月 , 原公司发现江先生在有竞争关系的B公司上班了 。最终 , 原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 向江先生索赔违约金225万元人民币 。
此前 , 这件案件就已经通过审理 , 公布了一审结果 , 在最近公开的则是二审结果 。最终 , 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 确定江先生违反了自己所签订的协约 , 必须赔付给自己原公司大约250万元人民币的费用 。或许这位江先生是有一些原因 , 但是遵守自己的契约 , 确实是应该尽到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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