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亡补偿

工亡或者视同工亡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亡或者视同工亡职工同时参加了工伤保险;
(二)用人单位无欠缴工伤保险费;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亡补偿】(三)用人单位无欠缴补充工伤保险费;
(四)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为工亡 。
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的,由承办单位一次性支付10万元的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