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伤补偿

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 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伤职工同时参加了工伤保险;
【九江补充工伤保险的工伤补偿】(二)用人单位无欠缴工伤保险费;
(三)用人单位无欠缴补充工伤保险费;
(四)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五)经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 。
经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 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 , 由承办单位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 标准为:一级5万元 , 二级4.5万元;三级4万元 , 四级3.5万元 , 五级3万元 , 六级2.5万元 , 七级1.5万元 , 八级0.55万元 , 九级0.35万元 , 十级0.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