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给予每千克10元、最高100万元加氢站运营补贴( 三 )


十三、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升级 。 对新上云企业 , 一次性按年服务费60%给予补贴 , 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对荣获省级上云典型案例的企业 , 奖励10万元 。 对荣获国、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的企业 , 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 对荣获国、省两化融合贯标评定证书的企业 , 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 对荣获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对荣获国、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 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 对按时完成5G基站建设目标的承建企业 , 原则上对采取独立组网模式建设的基站每个奖励500元 。
十四、推动工业转型绿色发展 。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节水型企业 , 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 对获得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的企业 , 奖励20万元 。 对成功创建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及“能效之星”产品的企业 , 奖励30万元 。 对开展能效对标行动入选国家能效领跑者的企业 , 奖励20万元 。
十五、推动产业供给侧改革 。 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 , 且依法退出的企业 , 按照固定资产5%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助 , 专项用于员工安置、转产转型等 。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工业企业(园区) , 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
十六、支持民营经济和产业融合发展 。 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 对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帮助企业成功创建的 , 根据各地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照不超过2000元/户标准给予补助 。 支持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 对企业将“第一车间”建设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 , 按照不超过销售收入5%给予奖励 , 最高奖励40万元 。
十七、支持金融资本赋能产业 。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的市内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市内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对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质押、采矿权抵押、保证金质押、订单质押、出口退税、知识产权质押、专利权抵质押、供应链融资等银行贷款 , 按实际投放额度2%给予不超过20万元贷款贴息 。 对产销有增长、有效益、信用良好、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 , 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贷款贴息 , 单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 。
十八、支持重点生产要素保障 。 对年用电量250万度以上、1000万度以下的企业 , 比上年增长部分按照每度0.1元补贴;对年用电量1000万度以上(含)的用电大户按照用电总量每度0.01元补贴 , 比上年增长的部分按照每度0.1元补贴 , 同一企业可叠加计算补贴 。 年内新投产项目用电量100万度以上的按每度电0.05元补贴 , 单户企业不超过30万元 。
十九、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 每年安排不少于60万元用于企业家培养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 。 对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攻读EMBA、MBA、MPA、MEM、MPAcc取得学位的 , 每人次补助学费5万元;参加工商管理总裁进修获得结业证书的 , 每人次补助学费1万元;参加市以上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外培训班全额补助培训费 。
二十、支持产业人才引进培育 。 对每年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含副高、高级技师)高学历人才5名及以上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5万元;每年引进10名及以上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12万元;每年引进15名及以上的企业 ,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
附则
(一)资金来源 。 奖补资金从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上级专项资金中安排 。 具体奖补标准 , 可根据奖补资金总额预算安排进行调整 。 同一企业的同一事项不交叉重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