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滴滴"们的竞劣与弄权( 二 )


就连曾被纳粹抓捕过的德国哲学家汉娜·阿伦特也指出,纳粹的权力并不属于某些邪恶的个人,而是分散在整个迷信权力的社会系统中。她说:“权力不仅体现为人类的行动力,还体现为人类协作的能力,权力绝不属于个人,它属于一个集体,并且只有集体团结一致,权力才不会消失。如果我们说某个人‘大权在握’,其实是指一定数量的人赋予了这个人权力,让他以大家的名义行使权力。”
福柯洞见了另一个事实,即权力“在网状组织中被运用和履行”。而互联网大公司,在这一点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研究权力的社会心理学家们不谋而合,认为“权力不是攫取而来,而是他人赋予我们的,赋予社交网络中其他人权力的同时,也得到服务”。
权力的悖论既然互联网大公司能够掌握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权力,也就很难回避“权力的悖论”,即克特纳所说的:“影响和改变世界的能力让我们感觉过分良好,于是很快就会突破底线。权力的悖论就在我们身边。”
社会并不是一个书本上的概念和词汇,而是由具体的个人组成。因为人性的某种优点,比如乐意服务他人而获得影响力,从而掌权。又因为人性的某种弱点导致滥用权力而失权。这个逻辑,恐怕也同样适用于那些互联网大公司。
再从人性的角度去观察,权力悖论也如社会心理学中的“精神弑父”。通过对父辈的质疑和反抗,寻找自我,解构权威,突破边界,建立更合理的新规则。弑父者将在迷茫中流亡,当他们走出了自己的路,实质性的变革才得以发生。而另一方面,就算弑父者建立了新规则,因为对规则的固守,通常还是会回到弗洛伊德对待荣格的老路上去,让自己成为新的权威。
互联网勃兴之时,人们憧憬着科技将带来新的平等、自由、民主,但现实永远更为复杂。互联网的确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社会运动,但始于“颠覆”,终于“控制”。再看如今互联网大公司对公众个体的“围剿”,“大数据杀熟”恐怕只是“控制”的一个开始。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则是,虚拟世界的“君主”扎克伯格还得小心翼翼地去国会山过堂,说明相对线下的公权力而言,互联网公司掌握的权力并不足以阻止它被所在地政府“肉体消灭”。所以,与政府合作成为唯一的选项,而对公众而言,这种情况更有些难以描述。
历史与未来当我们认为权力本质上是影响力,便可以解释尧、舜、禹因为服务公众而获得权力。明末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原君》一文论及古代社会时也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
黄宗羲又说:“今者君为主,天下为客。”这就接近了马基雅维利所处的情境。那么,又该如何解释后来这种权力越来越集中的现象呢?科技进步是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另外,既然金钱和暴力更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权力也会越来越走向集中。因为害怕失去权力,他们会主动把权柄捏在手里,最终又走向“权力的悖论”。
相比古代社会,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以暴力与金钱为后盾的政治权力变得不那么集中了,而以科技与金钱为后盾的互联网大公司的集权才刚刚开始。回到中国,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永远弥漫着看不到血的血腥味,正如彼得·蒂尔所说:“公司的本质就是追求垄断。”那么对于互联网公司想掌握的那部分公权力,道理也不言而喻。
在《人类简史》《未来简史》的作者、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看来,技术的确会使得公权力集中到少部分人手里。他说:

比如一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基因数据公司会在这个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因为它可能拥有1亿个DNA序列数据,而一家新创企业可能只有1万个DNA序列数据,所以完全没有办法构成竞争。这些大数据模式的认知都是基于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