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双方利润分成协议简单,资金和技术怎么分成

《民法典》第972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比例分配和分享实缴出资;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
[文章主题]
本文是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
[对条款的理解]
合伙企业的建立可能不仅给合伙人带来利益,还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损失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是指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的利润进行必要的扣除后的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费用后出现负差(亏损)时,亏损由各合伙人分别承担 。
根据本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原则是: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办理 。合伙合同是合伙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准则,是合伙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重要依据 。合伙事务由合伙合同决定是合伙的基本制度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是合伙人的重要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合伙合同约定 。所以优先选择合伙合同 。
(2)合伙合同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属于合伙协议优先原则的执行 。贯彻落实优先原则 。
(三)合伙人协商不成的,由各合伙人分配和分担实缴出资;出资比例不能确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
[司法申请]
本文规定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方法,在实践中需要研究以下两个问题:
(1)劳务出资合伙人的损失分担问题 。由于劳务出资人没有将实际财产投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一旦亏损,是否应该与其他合伙人分享,如何分享?
在这方面,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做法是不同的 。第一,要求劳务出资人与其他合伙人平分,如德国;二是按企业最低股份比例执行,即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与出资额最少的投资者挂钩的比例相同,如法国;三、负利润不会导致亏损,即劳务出资人需要在合伙协议完成前分担亏损的,按规定执行,未指明的劳务出资人不承担亏损,台湾省规定 。这一条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结合具体案例,适当参考上述做法 。
【合作双方利润分成协议简单,资金和技术怎么分成】(2)合伙合同中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应遵循公平原则 。伙伴关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伙伴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 。合伙合同虽然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方式,但这种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明显不公 。因此,合伙合同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应当有一个基本界限,即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