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会怎样?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缴存管理的规定》,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逾期6个月以上未足额缴存或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有权提前收回已办理的贷款,或按照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
一、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后果
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逾期6个月以上未足额缴存或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委托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办理的贷款,或按照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
二、公积金贷款后缴存额规定
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 。
注:调入新单位要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新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或从事个体、自由职业的,要以个人开户办理缴存手续 。
【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