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人才住房保障对象
【赣州人才住房申请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在中心城区创业或被中心城区各级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并缴纳了中心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住房、购房(建房)记录,未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的各类人才 。
特别提示:人才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定向配租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并承诺在中签前办理退租手续的,可申请本批次人才住房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 。
申请入口: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在线服务平台(ganzhouzhubao.com)或微信小程序“赣州住保”进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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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能申请人才住房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中心城区有住房或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
2.本人及其配偶在赣州市范围内享受过人才住房一次性补贴的;
3.本人及其配偶在赣州市范围内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含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返迁安置房、单位周转(集资建)房)的;
4.本人及配偶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定向配租人才住房期间,有欠租、转租、闲置等违约情况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