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
为了鼓励就业和创业,
出台了15项补贴政策 。
干货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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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市(州、新区)、县级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项目,从指定培训机构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五类人员”、钢铁、煤炭、煤炭、电力行业产能过剩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能失业人员)、建档建卡的贫困劳动者等群体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
2.创业培训补贴 。对“五类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后获得GYB(生成你的创业思路)培训证书(培训时间为3天,含网络创业意识培训),按每人每日100元给予培训补贴;获得SYB(创业)培训证书(培训时间为10天),按每人每天120元给予培训补贴;获得网络创业培训证书(培训时间为7天)的,按每人每天200元(含网络创业培训教学平台使用费)给予培训补贴;SYB和网络创业培训的一次性后续服务费为每人500元 。
3.技工院校“二本”毕业生劳动预备培训 。依托技工院校,对每年春秋两季从城乡毕业后3年内未继续深造的初高中毕业生,给予一年(即两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培训,并对技工院校和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技工院校的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4000元,参加培训的学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2000元 。
4.企业员工岗位技能培训 。对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参加企业依托培训机构或人力社会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资格证书或特殊能力证书)后,给予企业或员工个人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获得特殊能力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一次性补助不高于每人500元(培训不少于30学时);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
5.企业新学徒培训 。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新学徒、新调入员工,经培训取得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资格证书或大专毕业证书)的,给予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
6.工人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 。面向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户、家庭农场等“合作扶贫作坊”、苗绣特色织造等“家庭式扶贫作坊”,各类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实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和
-entity-word" data-gid="8173596" qid="6595871211517924611">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按照原则上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该项政策执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五类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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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9.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
10.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当地人社部门通过政府购买输出成果的方式,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
11.就业创业平台创建补助 。各地开展创业型城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点)、就业见习基地等创建工作,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省级每年认定一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先进就业扶贫基地和就业扶贫车间,分别给予每个就业扶贫基地3万元、每个就业扶贫车间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认定为省级就业扶贫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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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因照顾老人、儿童或病人无法外出务工人员)通过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岗位实现就业;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留守儿童看护等邻里互助类岗位;村寨保洁、河道管护、农村“组组通”公路养护等一线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扶贫信息统计收集、就业扶贫服务等协助管理类岗位实现就业,以及通过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及各类园区企业实现就业或从事刺绣、银饰加工、特色编织、来料加工等居家就业且收入较低的,可按规定申请就业扶贫援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13.自主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
14.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15.求职创业补贴 。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来源:多彩贵州网
采访人员:刘竹寒
【创业模块二 syb帽子游戏2表格答案】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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