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水产养殖乡镇 水产养殖 法规 浙江


【浙江慈溪水产养殖乡镇 水产养殖 法规 浙江】水产养殖法律,对鱼塘投毒者如何处罚,在农村搞水养殖真难,有些人对
因不捕鱼而被鱼塘主人罚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鱼类属于脊索动物门脊椎动物的亚门 。一般来说,脊椎动物分为五类:鱼类(53%)、鸟类(18%)、爬行动物(12%)、哺乳动物(9%)和两栖动物(8%) 。根据尼尔森(1994)的统计,世界上生活着24618种鱼类,占1539种.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养殖单位和个人发展健康养殖,减少养殖疾病的发生;控制水产养殖用药,确保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养殖,保护养殖环境 。国家鼓励养殖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第二章养殖用水第五条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52-2001)或者《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51-2001)等标准 。禁止使用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进行养殖 。第六条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监测养殖水质 。当养殖水源受到污染时,应立即停止;确需使用的,应当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当养殖水质不符合养殖水质标准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经处理仍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并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养殖水产品按本规定第十三条处理 。第七条养殖场或池塘的取水和排水系统应当分开 。养殖废水的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三章养殖生产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养殖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养殖水域和滩涂,同时根据水域和滩涂的环境条件划分养殖功能区,合理安排养殖生产布局,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方式 。第九条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养殖许可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模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条水产养殖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水产养殖技术规范的操作要求 。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仪器设备 。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逐步按照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 。第十二条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填写《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格式见附件1),并记录养殖品种、种子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 。《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应在所有水产品销售后保存2年以上 。第十三条销售的水产养殖水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当进行净化,净化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销售自养水产品的养殖单位应当附《产品标签》(格式见附件2),注明名称、地址、产品类型、规格、出塘日期等 。第四章渔业饲料和水产养殖药物第十五条渔业饲料的使用应当符合农业部(NY5072-2002)《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的规定 。鼓励使用配合饲料 。限制直接投喂冷冻饵料,防止残留饵料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农业部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 。原料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第十七条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养殖用药说明书的要求或者在水生生物疾病防治人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水产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应当按照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填写《兽药管理条例》(格式见附件3),并记录疾病发生情况、主要症状、名称、用药时间和剂量等 。《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应在所有水产品销售后保存2年以上 。第十九条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药物安全使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条农业部负责制定全国水产养殖产品药物残留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监测 。第二十一条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样检验 。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二章 养殖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