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注册用户平台跑路?平台紧急回应( 二 )


香港证监会表示 , 大部分的NFT都拟代表其相关资产 , 例如是电子图像、艺术品、音乐或影片的一个独一无二的版本 。 整体而言 , 如果某NFT是一个真正以数码形式存在的收藏品 , 与之相关的活动便不属于香港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
然而 , 有些NFT跨越了收藏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界线 , 例如有着与"证券"或尤其是"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相类似的结构的细分化或同质化NFT 。 香港证监会表示 , 如某NFT构成了集体投资计划下的权益 , 推广或分销NFT便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 。 任何人如要进行受规管活动(不论是在香港或以香港投资者为对象) , 除非获得豁免 , 否则须获香港证监会发牌 。
此外 , 如有关NFT的安排涉及向香港公众提出参与集体投资计划的要约 , 亦可能会触发《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认可规定 。
内地也已有相关风险提示 。 今年4月 ,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 , 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 包括不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 不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 不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 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 , 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等 。
去年10月 , 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中国美术学院、蚂蚁集团、腾讯等机构共同发布《数字文创行业自律公约》 , 明确表示将抵制任何形式的以数字文创作品为噱头 , 实质发行和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 , 防范投机炒作和金融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