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婚是山西民间旧时的另一种婚姻风俗

入赘婚又称“招赘婚”、“倒插门”、“招养老女婿” , 指女婿到丈人家顶门立户 。又称入舍 , 意即进入女家屋舍 , 成为女家的人 。另一种叫“冲滚水” 。民间传说某地有一屠夫死后 , 其妻招一光棍为夫 , 接替屠宰工作 , 但因新夫对屠宰外行 , 妻子只得叫他冲滚水 , 故有此称 。另一说“充滚水”即趁热在婚之意 , 再以中叫“叠墙卫” 。借用建筑名词接叠半截不全的墙壁之意 。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墙壁 , 有了男人 , 就如房屋墙壁完整 , 有了保障 。
招女婿又有“死招”和“活招”之分 。这种婚姻大多因男方家子多而家贫 , 结婚成家不易 , 而女方家则是有女无儿 , 为了传宗接代 , 更为了养老送终 , 就给女儿招婿入门 , 以释晚年之忧 。一种是男子就婚女家后 , 要改随女方姓氏 , 有的还要易名 , 近似养子 , 所生儿子为女方孙辈 , 俗称“死招” 。另一种是男子虽就女家成婚 , 但不改姓更名 , 而所生的除第一个男孩必须随母姓外 , 其余孩子亦可随父姓 , 俗称“活招” 。有的还需立下契约 , 以免反悔 。
旧时 , 入赘之日 , 由女家备四人轿 , 并用行人执事 , 专迎新郎 , 俗称“抬郎头” 。或先一日由女家按去 , 宿新房中 , 正日 , 花轿鼓吹 , 抬新娘兜喜神方一转 , 似男家迎娶 , 到门拜堂 。亦有新娘不坐花轿 , 届时男女拜堂成亲 , 礼节仪式从简 。
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 , 不事铺张 。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 , 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 , 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 , 到了婚娶吉期 , 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 , 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 , 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 , 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 , 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 , 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 , 大宴亲友和宾客 , 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 , 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 , 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
入赘的男子 , 往往要由女儿亲自挑选 , 从这一点上说 , 比那些姑娘被蒙在鼓里 , 单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的婚姻更胜一筹 。
入赘婚姻 , 指男女结婚后 , 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 。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 , 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旧社会有一种陋习 , 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 。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 , “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 。
被招女婿在社会上受人歧视 , 认为是没本事的男子才当倒插门女婿 , 因此有“小儿无能 , 自卖本身”的谚语 , 视为“疣赘” 。其实是一种陈腐观念 。
唐代女子娶夫亦称“赘婿” , 宋以后改“赘婿”为“舍居婿”或“入舍女婿” 。这期间随宋明理学盛行于世 , 无子人家认为女子无赡养父母之力 , 于是为女儿招赘 , 以帮女儿履行赡养父母之责 , 故招赘亦称招“养老婿” 。元明戏曲、明清小说等 , 多有述及招赘现象 。
中国人传宗接代封建毒瘤思想是入赘的主要原因 , 入赘俗称招婿 , 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 , 孩子随母姓 。原为母系家族婚制 , 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 。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女方需要劳动力 , 需要养老接代;二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 , 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 。秦汉时 , 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 。宋代以后 , 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 , 女家没有男性子嗣 , 招婿上门接续宗祧 , 补充劳力 , 并赡养女家老人 。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 。
男婚女嫁和入赘是两种不同的婚姻模式 , 但殊途同归 , 结果都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 , 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好 。不过 , 受传统观念和社会价值观的影响 , 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差异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 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可能要比男婚女嫁婚姻中的男人承受更大的压力 , 付出更多的努力 。因为 , 一般来说 , 入赘婚姻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 , 双方家庭存在不对称性 , 为达到平衡而采取的婚姻模式 , 因此这与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相比 , 存在一定的特殊性 , 需要双方家人达成谅解 , 克服困难 , 而其中 , 入赘男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另外 , 入赘婚姻中的男人入赘到女方家庭生活 , 他要适应的就不只是妻子一人 , 还有妻子的家人 , 因此要付出更多 。
在传统的父权社会 , 男娶女嫁是最主要的婚姻形式 , 女子出嫁从夫为正常现象 , 男性入赘女家被视为异类 。之所以会有招赘婚姻的存续 , 女方或为满足接续香火的需要 , 男方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招赘家庭通常膝下无子 , 如果女儿出嫁 , 父母无人赡养 , 祖业无人继承 。入赘家庭一般都很贫困 , 子女较多 , 无力娶妻 。在这种情况下 , “倒插门”女婿的家庭地位、社会地位都很低 , 经常要面对周遭异样的目光 , 甚至来自家族内部的排斥 。
婚姻习俗的变化是社会变迁的必然 。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入人心 , 特别是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婚期的到来 , 男女双方都有父母要赡养 , 入赘与迎娶的婚姻界限被淡化 。一些家境殷实的富裕家庭的父母 , 不想让自己唯一的孩子离开自己 , 渴望优秀的上门女婿继承家业 。而有入赘意愿的男性 , 也不能和旧时代“以身为质”的上门女婿同日而语 , 即便是考虑到日常生活、住房等实际需要 , 他们也不会忽略自己的情感 , 一味地追求金钱至上 , 社会舆论也已不再对这种婚姻方式嗤之以鼻 。
【入赘婚是山西民间旧时的另一种婚姻风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根据实际情况 , 男到女家落户为国家所提倡 , 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贯彻以来 , 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 非男即女 , 女到男家落户或男到女家落户都为正常 , 现在男到女家就婚已屡见不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