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婚俗

鄂伦春族在婚姻缔结上 , 一直保持着古老的族外婚制 。在族外婚制的前提下 , 实行的是交错从表婚 。他们在长期的缔结婚姻的实践中认识到 , 血缘远一些 , 对子孙后代健康有利 。因此 , 不习惯直接从表 , 即表兄弟姊妹结婚 , 而习惯间接从表婚 , 即在堂姑母、堂舅父的兄弟姊妹间结婚 。
在鄂伦春人的婚姻制度中 , 除上述古老习俗的遗留外 , 也受了不少封建的影响 。如在缔结婚姻时 , 一般由父母包办 , 婚后感情不好占一定比例 , 因此 , 离婚和私奔者时有发生 。
鄂伦春人婚姻的缔结 , 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 。求婚 , 男孩到15~16岁 , 女孩到14~15岁 , 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 。求婚由男家提出 , 男方父母看中了某家的姑娘 , 就托媒人去求婚 。认亲:求婚成功后 , 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 , 男子给女方长辈磕头 , 唯不给岳父母磕头 。过彩礼: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 。
在举行婚礼的前几天 , 男方及其兄弟姊妹要到女方家迎接新娘 。结婚之日 , 新郎新娘要穿精心缝制的狍皮衣着 , 新郎戴富有民族特点的狍头皮帽 。新娘的发辫卷车头顶 , 象征已婚 。作新房的“仙仁柱”布置一新 。用对出花纹的狍腿皮褥铺床 , 绣着云纹的狍皮被摆在床铺的一头 。床铺的里侧摆放着用桦树皮精制的箱子和针线盒 。
新郎要在结婚的前一天回到自己的“仙仁柱” 。结婚之日 , 新娘由舅舅、伯伯、叔叔和兄、嫂等相送 。父母给女儿的陪嫁 , 有马数匹、皮被褥、皮布衣服、桦皮箱以及手工工具等 。送亲的队伍有说有笑 , 浩浩荡荡的前往男方家 。
送新娘的队伍快要到男方“乌力椤”时 , 新郎率领本氏族的兄弟们要出来远迎 。两队人马相遇时 , 迎亲者表示要接走新娘 , 送亲者则加以阻拉 。最后两队人马簇拥着新郎新娘 , 快马加鞭 , 奔向男方的“乌力椤” 。到“乌力椤”后 , 男方父母要向送亲中的新娘的舅舅、伯伯和叔叔等敬酒 。
【鄂伦春族婚俗】当主人把所有男女妇方的宾客让至坐位上后 , 新郎新娘开始拜天 , 两人面朝正南方向磕头 。然后由娘拜公婆及男方的长辈亲友 。最后新郎走出“仙仁柱” 。
接着酒宴开始 , 把预积的干柴点燃 , 来宾围着篝火而坐 。主人把酒和肉送至客人面前 , 席间新郎新娘要给所有人长辈磕头敬酒 , 受拜者一面向新人祝福 , 一面赠送礼品 。酒至数巡 , 歌声大作 , 有人还翩翩起舞 , 热门异常 , 直至深夜 。
入夜 , 新郎新娘用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 , 并用一把刀 , 吃一盆肉 , 象征永远亲密 , 白头到老 , 永不分离 。
最后 , 由婶娘或嫂嫂给铺床 , 并看着新人宽衣后 , 两人盖着一床被躺下后才离去 。
解放以后 , 鄂伦春族除了仍然实行族外婚制外 , 很多旧的婚俗都革除了 。父母包办婚姻已被自由恋爱所代替 , 旧婚礼中那些繁琐仪式和封建成分已改掉 。现在不但没有近亲婚配 , 相后异族通婚者越来越多 。因此 , 鄂伦春族儿童体魄都很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