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分布于黑龙江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大、小兴安岭一带的诸旗、县内 。中国人口比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他们民族的禁忌有五方面 。
1、饮食禁忌 。烤肉、煮肉或食肉,均忌以刀叉肉 。忌食狗、马肉,因视其为猎人的好帮手 。尤忌不敬山神便独自饮酒吃饭 。吃饭时也由长辈先动刀、筷,忌晚辈抢先就餐 。
2、婚姻禁忌 。有“关魏葛”、“吴孟”等异姓不通婚的禁忌习俗,亦忌异辈通婚 。
3、产忌 。孕妇忌吃熊、獐肉,否则认为会流产 。忌产妇在家中分娩,要远离住处,满月后方可回家 。禁忌男人入产房,包括丈夫在内,家中若无女眷照顾产妇,丈夫做好饭,以木杆拴牢饭桶,挑进产房给妻子,亦不得入内 。
4、生活习俗禁忌 。家中被褥要分叠 。若叠一处,被褥放于下面,忌放被上 。做客忌闯屋乱坐,主人允许后方可入座 。男客忌坐儿媳、姑娘铺位上 。忌妇女踩坐男衣帽 。若已踩坐,须用烟熏一熏,或在火炭上抖一抖,方可穿戴,否则,要倒霉 。出嫁的女儿回娘家,忌刷锅,否则,娘家财气会被刷跑 。病人忌洗面,否则病情会加重而不痊愈 。忌见狗耷拉尾巴走路,认为其家定有病灾 。
【鄂伦春族禁忌】5、祭祀禁忌 。忌用有爪类野兽祭神,否则,以为神灵会抓坏人体,于祭者不吉 。忌妇女到神位和“仙人柱”后面,以为妇女的月经、分娩不洁净,会触犯神灵 。该族还有火神忌、狩猎禁忌、熊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