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孩子抚养问题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儿童监护权问题一般是离婚夫妇会争夺很长一段时间 , 离婚后抚养孩子的关键不能协商解决 , 所以这种情况很多人咨询小边 , 让小边介绍起诉离婚儿童抚养问题 。
(一)两岁以下的儿女 , 一般会判给女方 。
两岁以下儿童属于哺乳期 , 为保证婴儿的发育发育 , 一般应与母亲生活 。除非母亲有以下情况:1 。母亲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 , 否则孩子不应与他们共同生活;2.母亲有抚养标准(指丢弃、虐待) , 父亲规定孩子生活;3 。因其他原因(如母亲被判刑、劳动教育、严重残疾、经济条件和生长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的 , 如果母亲有赌博、吸毒、盲目搞男女关系等坏习惯) , 孩子就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4.父母同意2岁以下儿童与父亲生活 , 对儿童健康成长无不良影响 。
(2)两岁以上儿童 , 将优先选择标准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
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父母双方都规定随其生活 。关键考虑:经济状况、个人修养、成长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子女的爱情亲密度等 。 , 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优先考虑:1 。因其他原因做过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有明确规定;2.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很长时间 。改变生长环境显著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主要是指夫妻长期分居的现象;3.没有其他孩子 , 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其他孩子是指另一方的婚姻子女、非婚姻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发展 , 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 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 , 可以作为优先因素;6.(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 , (外)祖父母规定并有力量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优先抚养子女的现象 。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 , 应当注意子女的个人建议 。
(4)父母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 根据自己的抚养协议或法院的参与达成抚养协议 。
以上是起诉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知识 。离婚诉讼的监护权判断一般根据上述四种情况确定 , 但由于情况非常复杂 , 建议探索专业律师帮助自己 。如果您在这方面或其他层面有任何疑问 , 请访问律师在线关键词搜索或咨询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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