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与军人离婚有哪些特殊条件


结婚以后夫妻两人聚少离多,三观不合就有可能造成离婚 。那要是夫妻一方是服役军人,同时军人不同意离婚得话,这时另一方该怎么办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一、军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要求,服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获得军人的允许,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
依据上述法律要求,与军人离婚,必须军人一方的允许 。假如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法律要求的重大过失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还可以与军人离婚 。《婚姻法》第33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实际是指: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执行家暴或凌虐、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钱、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军人有别的重要过失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此外友情提醒应注意两方面:
1本规定适用非军人一方要求与服役军人一方离婚的情况,假如是军人和非军人一方离婚的,或是双方都是服役军人,应按一般的离婚要求解决 。
2假如服役军人一方允许,都是按照一般离婚程序办理,能够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这一规定对其军人婚姻实行尤其维护的同时,综合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证,与军人离婚具备独特性,就是需要军人允许,这是维护军婚的需求;假如因为军人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军人有不同意离婚,那样非军人一方还能够按照普通起诉离婚程序去起诉离婚,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 。
二、 与军人离婚有什么独特标准
因为军人的特殊身份,服役军人的离婚程序稍显繁杂 。服役军人离婚,不可违背我国法律和军队纪律,不可违反社会道德,服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同样 。依据总政治部部《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还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彼此均是服役军人,彼此自行离婚或一方规定离婚的,被告方所属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做协商;协商失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 。
2配偶是地区人员,军人一方规定离婚的,所属军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开展协商;合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标准,并经对方允许,政治机关即可出具证明允许离婚;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果断不同意离婚的,军队可商请对方所属单位或地区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 。
3配偶是地区人员,配偶一方规定离婚,军人一方允许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允许离婚;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可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证军人一方确有重要过失的除外 。团级之上企业政治机关出示允许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彼此签名或提供自己书面意见 。
通过上述的解读介绍,我们知道如果服役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得话,原则上是不能离婚的,那如果服役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则就属于例外情况,这时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到离婚起诉,规定法院开展离婚裁定 。
【军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与军人离婚有哪些特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