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哈尔滨动迁补偿标准


1、补偿标准低
【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哈尔滨动迁补偿标准】土地管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 。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 , 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 , 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 , 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 , 维护地方政府利益 , 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
2、随意性大
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 , 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 , 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 , 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 , 在同等的条件下 , 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 , 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 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 , 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
3、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
在农村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 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