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没房产证法院会怎么判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没房产证法院会怎么判】
中国物权法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以登记为有效要求,即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登记的所有人是谁,即房地产所有权,房地产证书按房地产登记簿颁发 。因未办理房地产登记而未取得房地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地产证书的,法院认定当事人无房屋所有权;房地产证书丢失但房屋以名义登记的,有房屋所有权 。
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九条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除,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 。第十七条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地产所有权的证明 。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中记载的事项应当与房地产登记簿一致;记录不一致的,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