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情形有 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不立案的情形有:1 。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视为犯罪;2 。犯罪已经过了诉讼时效;3 。经特赦免除刑罚;4 。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5、嫌疑人、被告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2),犯罪已经过了起诉的期限;(3),经特赦免除刑罚;(4)未告知或撤回刑法处理的犯罪;(5)、嫌疑人、被告人死亡;(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 。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告、起诉、报告、自首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