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定的问题 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新规定


关于民法典婚姻法的新规定的问题 , 可以在我国《民法典》看到 , 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法律法规条文 。第一条条文: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 , 分居一年以上包括一年 , 一方再向法院申请离婚 , 法院可以判离婚 。第二条条文:夫妻一方在婚后生活做了对不起另一方的事情 , 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条文:患有疾病的一方必须在结婚前如实告诉另一方 。
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 ,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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