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


可以费用报销 。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完孩子或术后18个月内,向社保经办组织申办,申请办理时要填写《职工生育工资待遇领取表》,并给予下列材料:
1、方案生育行政机关签发的生育证实;
2、生育诊疗证实、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方案生育手术治疗纪录等初始原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3、宝宝出生证明;
社保经办组织应该自审理申请办理之日起15个工作中日内对用人单位给予的数据资料完成审批,审核成功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款给职工所属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方法要求的生育保险待遇新项目和规范发送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申请办理生育商业保险社保缴纳办理手续的,职工产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方法要求的生育保险待遇新项目和规范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