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原本打算用协议欺骗妻子的爱情,但他“伤害”了自己 。5月14日,艾某收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的裁定,不仅与丈夫离婚,还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获得了一套房子 。
2004年5月,刚到不惑之年的高某被介绍给26岁的艾某 。同年10月,他们一起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走进了婚姻殿堂 。由于高某离婚两次,初婚的艾某与高某签订了婚姻忠诚协议:承诺婚后任何一方都有外遇或不忠,夫妻共同购房属于无过错方 。
2006年3月,高某在外做平菇生意时交了一名女子,不久两人同居 。艾某得知后,苦心劝诫失败 。
2007年3月,艾某想起了婚姻忠诚协议,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房子归他所有 。
在审判中,高看到彼此的爱是不可挽回的,同意离婚,但没有执行忠诚协议,认为这是一种随意的行为,当时被称为艾的快乐 。
法院认为,艾与高签订的婚姻忠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图,彼此是完全行为能力,有能力预测和应对违反协议的不良后果,因此婚姻忠诚承诺可视为离婚夫妇的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法院随后根据相关法律要求作出了判决 。
【夫妻忠诚协议捍卫婚姻出轨丈夫被判痛失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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