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收入未成为居民收入增长主体 如何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通俗点说,就是以“钱”生钱 。市场经济发展至今,财产性收入成为了城乡居民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又面临如何的新形势呢?
财产性收入未变成人均收入增长主体
据调查,2008年,山东城乡居民平均财产性收入为346.9元,比1989年提升***元,年均增长*** 。农村居民平均财产性纯收入为***元,比1978年提升***元,年均增长11% 。
财产性收入占城乡居民收益的比例,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化和国民富有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准 。有关专家觉得,财产性收入是对我国当前按劳分配和按因素分派相结合分配机制的一种拓宽描述和注解,它不仅可以刺激城乡居民将现有的规模经济再次投入生产,而且能鼓励他们将收益积淀进一步转化为规模经济,用以再生产,激发大家的投入和提供非劳动生产因素的主动性,进而提升市场效率,为加快发展生产力造就资源优势 。
目前,虽然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得到较大增长,增速迅速,但财产性收入占人均收入或纯收入的比例稍低,并未变成城乡居民收益增长的核心 。2008年,山东城乡居民平均财产性收入占人均收入的比重为***,农村居民平均财产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远低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 。
股市、房市,老百姓的那些事
以“钱”生钱,贯彻到老百姓的生活里,最明显的,就成了股市、房市那些事 。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中,股息和红利、出租房屋收益、利息排在前3位,三者占据财产性收入的*** 。但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条件下,股市低迷,房市萎靡,利率下降,对这三者的影响很大 。
在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中,土地征用补偿收益、房租(包含农用机械)、利息排在前三位,三者共占财产性收入的55% 。
【财产性收入未成为居民收入增长主体 如何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我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与优秀省份仍有较大差距 。2007年,山东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为***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3.8元,各自比浙江、福建、广东、北京、云南、广西、江苏、湖南、上海少***元、***元、***元、***元、***元、144.7元、***元、***元、***元,在全国排第10位 。山东农村居民财产性纯收入为144.3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1元,在全国排第11位 。
与发达国家对比,山东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仍处在初始阶段,存在很大潜力 。美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之上,90%以上公民有着个股、基金等商业票据 。2007年,山东真正交易的股民数仅有388万,仅占我省人口的***,将来还有很大增长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