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印章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一个公司可以有两个公章吗


按照印章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公章是指公司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法定名称章和自然人身份证一样,是公司的身份证明,因此只能是唯一的 。如果丢失了,需要去公安部门备案,重新制作 。如果存在两个法定名称章,则涉嫌非法使用印章,按照规定,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虽然法定名称章不能有两个,但法律并未限制其他印章的数量,为开展业务需要,可以允许存在多个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其他印章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
【按照印章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一个公司可以有两个公章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