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从此告别偷逃税行为

|网络直播从此告别偷逃税行为

文章图片

|网络直播从此告别偷逃税行为


3月25日 , 三部门联合发布“税总所得发【2022】25号公告 , 规范网络直播税收征管
划重点:1. 市场准入制“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管理”:实行后台实务、前台自愿 , 不按规定执行 , 则永久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 。
解读:意思是 , 从此要想做网络直播 , 不是架一个手机就开干 , 和企业办执照一样 , 严格按照市场准入制实行“账号注册管理” , 主播直播的身份证号在税务系统被金税四期盯得死死的;没有账号是当不了直播 , 做不了直播业务了
2. 对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实行规范管理:与直播签协议 , 协议中有告知直播相关义务;但不得强制要求网络直播发布者成立工作室或者个体工商户 , 进行避税;主动配合税务等部门执法检查
解读:不得强制要求直播成立个体户或工作室 , 这句话其实给直播留了后路的 , 直播将来每个人都会主动成立个体户或工作室了;个体户或工作室开票给直播平台或直播机构;个体户就有收入了 , 这个收入与我们老百姓摆个摊摊不同哈 , 他们的收入是限制你的想象 , 金额是相当大的哈 , 要享受核定征收基本上不可能 , 只能查账征收 , 而且有可能还是一般纳税人
3.直播平台和直播服务机构必须严格履行代扣代缴直播应交纳的税款:
直接平台和直播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区分和界定网络直播发布者各类收入来源及性质 , 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不得通过成立网络直播发布者“公会”、借助第三方企业或者与网络直播发布者签订不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免责协议等方式 , 转嫁或者逃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不得策划、帮助网络直播发布者实施逃避税 。
解读:直播平台和直播服务机构 , 要严格区分直播取得的所得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 还是经营所得 , 如果直播是自然人(因为上一条禁止直播平台和服务机构强制要求直播注册个体户或工作室) , 取得的所得就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按次纳税 , 一个月多次取得同类收入按月合计作为一次 , 如果所得额不超过2万元税率是20% , 如果所得额2-5万元税率是30% , 如果所得额超过5万元税率是40%

哪个直播的收入没超过5万元 , 也就是说 , 如果个人当直播 , 基本上是按40%的税率交税
4. 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
各级税务部门要优化税费宣传辅导 , 促进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服务机构、网络直播发布者税法遵从 , 引导网络直播发布者规范纳税、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网络直播发布者开办的企业和个人工作室 , 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 对其原则上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所得税;切实规范网络直播平台和相关第三方企业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等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 , 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
解读:上面我的解读中已经说明了直播会主动成立个体户或工作室 , 但是不可能争取到核定征收的政策 , 可能有的人在想 , 可能是单独对付他们的 , 不是的哈 , 个体户建账是有要求的!
直播的收入都达到了个体户健账的标准 , 而且金额巨大 , 所以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健账 , 实行查账征收 , 哈哈 , 个体户工作室查账征收出是怎么回事呢 , 就是直播开票给直播平台 , 开多少就有多少收入 , 成本费用就很少呀 , 就一个人 , 一间房 , 一部手机 , 哈哈 , 几乎收入减去少量的成本费用就是所得 , 按照5%-35%税率交经营所得的个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