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租庸调制的弊端,中国隋唐的土地分配制度?

隋唐时期——封建土地国有制.实行三位一体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 。
由于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进行土地兼并致使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制成为既定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从法律上推动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
均田制,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 。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
北魏初年,鉴于中国北方长期战乱,人民流离失所,户口迁徙,田地大量荒芜,国家赋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 。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
【隋唐租庸调制的弊端,中国隋唐的土地分配制度?】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并开始执行 。北魏至唐前期都推行均田制作为基本的土地制度 。后来的隋朝和唐朝初期仍行此制,在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实行的基础——土地国有制破坏严重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实行两税法,均田制被废止 。
均田令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项开创性措施 。这一制度对巩固封建统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有积极的作用 。

隋唐租庸调制的弊端,中国隋唐的土地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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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隋唐的土地分配制度?
隋唐时期——封建土地国有制.实行三位一体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 。
由于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进行土地兼并致使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制成为既定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