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用地性质分类有哪些,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变更有哪些要注意什么呢?


可以 。
经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 。
2、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 。
3、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议,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
4、修改后应当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及处理结果 。
【规划用地性质分类有哪些,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变更有哪些要注意什么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

┱棺柿?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明细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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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变更有哪些要注意什么呢?
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
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
3、程序问题: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批别墅小区业主尽管配套了私家花园或游泳池,但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 。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规定,凡是涉及建筑,特别是涉及公共绿地、土地用途变更的,都必须经规划审批 。《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对于已经或即将乱搭乱建的高档小区业主,肖勇提醒说,在高档小区内乱搭乱建,这不仅涉及个人利益,而是涉及公共利益,包括建筑的安全性,及众多业主的生活品质、小区物业的保值增值等诸多问题 。别墅内搭偏房应区别对待开发商修建别墅时,为了节省材料,没有配建车库,而是把这种责任交给了业主去自由发挥 。对这一情况,孙济华认为,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应统一配建,不能推诿责任 。而对于修围墙把公共绿地围起来,或擅挖地下室、修房造楼,孙济华说,在目前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的情况下,应该依据购房者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的规定,只要没有影响整个小区整体美观、房屋结构设计安全,或影响邻居的相邻权,则不必排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