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动者想辞职离开,只必须积极与公司协商一致就可以,但一般积极辞职得话就无法享有规定的经济补偿 。
假如企业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坚持不懈要辞职,则务必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完通过30天劳动者就可以当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法律法规的辞职权 。
【单位不同意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要求,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岗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